2005年4月1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民警抓嫌犯村民竟阻挠
丁伟英 徐小斌

  日前,三名使用暴力阻止民警依法执行抓捕任务、致使犯罪嫌疑人逃脱的村民,被新昌县法院各判处徒刑6个月、缓刑1年。
  邝某、胡某、李某均是新昌新林乡东庄村人。去年10月1日,沙溪派出所民警前往东庄村抓捕犯罪嫌疑人李伯富,此时李伯富正在邝某家中。民警上前抓捕,邝某、胡某、李某三人对民警采用扭抱、挖抓等暴力手段阻挠,导致李伯富逃脱。